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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区五措施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
时间:2016-09-28              字体:       

  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编制使用效益,重庆黔江区采取五条措施落实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坚决贯彻上级精神。区编委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5号)和《重庆市编办转发<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编办发〔2015〕146号)精神,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要求机构编制部门针对清理情况严格对号入座进行核减。

  二、明确核减编制原则。依据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清理“吃空饷”结果,对“吃空饷”单位存在的余编一律收回。单位没有余编的,“吃空饷”人员已回单位上班或因病不能上班,本次暂不核减编制;“吃空饷”人员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应核减单位编制;“吃空饷”人员属其他原因或者申请退休、辞职的,核减单位编制,并相应增核控制编制数,控制数实行减一收一管理。

  三、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加快实现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相关数据与信息共享和对接,进一步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形成部门间预防“吃空饷”问题发生的工作合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规定,对退休、调动、辞退等人员,及时办理出编手续。

  四、集中管理收回编制。核减收回的“吃空饷”单位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由区编委集中统一管理,今后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收回的政法专项编制,主要用于完善基层和一线执法办案力量。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对职能弱化、退化、萎缩的,推进机构整合、编制调整,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五、清理职责优化结构。区编委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新清理“吃空饷”单位的职责、任务及人员结构,确定是否增核编制。支持、配合治理“吃空饷”工作且成效显著,可按程序向区编委申请增加编制;对问题严重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停受理其机构编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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