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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编办“三结合”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时间:2016-08-31              字体:       

  为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山东省枣庄市编办紧紧围绕“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工作思路,通过“三结合”措施,有效控减财政供养人员,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坚持规范程序与创新工作理念相结合。枣庄市编办始终坚持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严控总量,盘活存量,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批程序和用编程序,切实管住管好编制。着重抓好指导思想上的“三个转变”,从完成事务性工作转变到重视前瞻性政策研究;从具体的微观管理转变到宏观指导;从单一的审核审批转变到深入调研和强化监督。

  二是坚持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为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坚持“控”“调”同步管理。保证行政编制总额和专项编制不得突破中央、省下达的编制总额。各级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同时,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制定“总量管理、动态调整”办法,采取切实措施核减职能少、工作任务不饱满部门的人员编制,加强事关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妥善解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做到严控编制和事业发展相得益彰。

  三是坚持实名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结合原则。及时更新完善机构实名制管理数据库,实行机构编制实时动态管理。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库,与财政部门建立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动态管理机制,实行按编制核拨人员经费。并以“枣庄市机构编制网”为载体,搭建财政与编制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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