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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着力打造阳光编制 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时间:2016-09-21              字体:       

  机构编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公权力,一直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近年来,湖南益阳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着力打造阳光编制,切实规范用权行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推进民主公开,促进机构编制阳光透明

  过去机构编制主要是封闭式管理,社会公众认知度、知情面不高。近年来,益阳市着力挑开机构编制工作神秘面纱,以党务政务公开为抓手,大力推进公开民主,打造与公众近距离的机构编制工作,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是扩大政务公开。一方面,努力扩展公开渠道,除借助报纸、电视等传统公共平台,还积极利用益阳机构编制网、政府门户网、QQ、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另一方面,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包括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相关会议和文件要求、重大改革进展、行政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和调整动态等,除涉密不宜公开内容外,可公开的尽量公开,尤其对于进人用编计划等热点事项,做到即定即发,动态跟进,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晓。二是注重问政于民。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明确规定机构编制事项,先认真开展调研,未经调研事项不上会、不研究。这样做,既可让公众更多地参与机构编制工作,又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寻求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思路,使有关方案或决策更加完善和科学。今年上半年,市编办就组织开展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县管省级园管理体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等多项调研。三是走近服务对象。结合“两学一做”、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活动,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走出机关、走进基层,接地气、通民意。组织全办人员到“三访三化”联系点、精准扶贫联系点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同时宣讲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收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有效地增进了基层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与理解。

  二、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公正

  近年来,益阳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加快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化进程。一是计划管理。从2009年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实行计划管理,计划首先由各单位申报,经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报市编委会审定后公开发布实施。审定计划时,充分考虑人员增减、编制数量和结构等情况,保证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的基本平衡和合理配置,实现了“一个不突破、两个只减不增”,即中央下达我市行政编制数不突破,事业编制数只减不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二是凡进必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一律公开考录(聘),其中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新进人员,纳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计划统一组考。严格控制市直机关从区县(市)和市外选调工作人员。规范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人员调动,严禁人员逆向流动。三是严格审批。申报—受理—调研—审核—审定等程序一步不少,步步把关。坚持在限额内审批、在权限内审批,对需要提交市编委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或省编办审批的事项,严格按程序送审,杜绝擅自审批行为。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主要领导带头做起,凡机构编制事项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领导个人不违规批条子、打招呼,不以个人签批代替集体研究。四是监督检查。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关于推进精细化管理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规定,由办纪检员牵头,监督检查科配合,对全办工作人员执行“规定”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全面卸载机关所有办公电脑的购物、股票、游戏、视频等软件,对全办工作人员执行“规定”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工作日午餐饮酒、上班玩游戏、炒股等情况,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加大财务管理监督力度,严禁发放购物卡和以各种形式用公款购买贺年卡、送礼等物品,促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通过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不给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滋生的土壤,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秩序。

  三、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机构编制服务发展

  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简统一效能,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基本适应和满足了益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扎实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责进一步厘清。切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管理、交通公路、水务、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等,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做到益阳高新区及长春经开区、安化经开区等机构升格及体制机制调整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园区经济发展。二是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项目总数151项,较改革前减少438项,精简74.4%,为全省各市州中保留项目最少。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44个市直部门共上报行政权力1534项,清理后保留2821项,精简35.2%。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做到“中心之外无审批”,规范完善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程序,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提升了审批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创业。三是用好用活机构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实行机构编制动态调整。一方面,本着有保有压、盘活存量的原则,围绕发展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有关大益阳城市圈、“两大会战”、文明城市创建、精准扶贫等重大决策部署,机构编制工作做到超前介入、主动跟进,在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方面及时做出相应调整,设法充实加强。另一方面,坚持严字当头,实行动态调整。绝不突破总量和限额“两条红线”,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上做文章,做到“编尽其用、用得其所”。比如,对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了的,机构设置原则上实行“撤一建一”,所需编制和人员首先在部门内部整合调剂,内部确实调剂不了而又确需的,再考虑从外部进行调剂。今年,市编办拟出台《益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办法》。

  四、坚持从严要求,促进机构编制干部慎用权力

  打造阳光编制需要一只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全市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以学习为基础,不断提高运用政策法规的能力。坚持按政策办事,对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认真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把握不准的问题,注意通过学习、从政策法规中寻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依据,开展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依法合法。二是以活动为载体,推动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一进二访”、“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抓紧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改进政务服务,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以创新为办法,探索改革管理新路子。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来指导推动改革管理工作,注意加强战略性研究和前瞻性思考,在进一步做到既管住又管好机构编制、妥善解决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等问题上想办法、出思路、探路子。比如,当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推行的用编计划管理、逢进必考等,起初是针对进人随意性问题采取的新举措,最后形成了统一的管理制度。四是以勤廉为准则,坚持公道正派管编。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事,牢把关口,坚决防止机构编制膨胀。完善机构编制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坚持公道正派办事,对于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坚持一个标准、一把尺子,让“阳光”渗透到工作的每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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