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人员只减不增”是中央提出的刚性要求,对此,辽宁省锦州市编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控编减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实施全市的控编减编工作。市编办积极贯彻中央、省、市相关要求,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作为当前和今后机构编制管理的首要目标和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取得明显成效:全市行政编制不突破总量;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连续2年实现了负增长;政府工作部门规定限额35个,空1个。
一、持续加大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机构设置
(一)规范政府机构设置
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精简、统一和效能”的原则,坚持“科学配置、综合设置”的原则,坚持“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和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原则,围绕大部门改革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规范机构设置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主要突出了“五个重点”:突出以促进沿海经济区快速发展为重点,将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新区、建业经济区进行整合,组建滨海新区,优化整合资源,激发内生动力。突出以大部制改革为重点,将卫生和计生部门整合,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公用事业管理局与建委整合,组建了住建委;将畜牧局、粮食局职责整合到农委等。突出以民生需求为重点,调整和强化了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将市直食药、卫生、工商、质监部门食品监管职责进行整合,重新组建了食药监局;推动县(市)区将食品、工商、质监部门三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出以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为重点,结合“两治理”活动,对城市管理和机关作风整治设立专门监督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将市委、市政府督查机构进行整合,进一步增强督查工作力度,促进工作落实。突出以科技引领经济发展为重点,加强同当地高校的联系和交流,设立高校工委,大力促进高校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实现双促进双提高。市政府机构改革后,共设置政府工作部门35个(限额),实际空1个。
(二)规范产业园区机构设置
2014年,为进一步加快滨海区域的建设和发展,理顺体制,整合资源,增强活力,辽宁省锦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龙栖湾新区和锦州建业经济区,组建锦州滨海新区,同时挂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牌子。2016年,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按照“一区多园”、“一片区一产业”的发展格局,整合产业园区。每个县(市)依托省级产业园区,只保留一个产业园区管委会。这两次产业园区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了组织机构,促进了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二、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精简内设机构
为确保内设机构设置得科学合理、精干高效,按照非业务处室精简、业务处室综合设置的原则,对部门的内设机构进行综合设置,承担相近、相似职责的内设机构合并,职责消亡的内设机构撤销,职责弱化的内设机构减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或划入其它处室。严格控制内设机构的增长,审批各部门增加内设机构的报告时,对非必要成立处室,一律不予增加。对将原有处室一分为二,以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坚决予以拒绝,有效地防止了内设机构的膨胀。
三、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严控人员编制
围绕守住一条红线、坚持三个原则、采取三项措施、抓好三个结合等开展工作。
守住一条红线,即: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不突破上级规定限额和核定的总额,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全市上下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作为当前机构编制管理的终极目标,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强化“底线”思维,坚决不触红线守住底线;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和人员编制总量,从严明确机构编制审批前置条件,从而达到严格控制总量的效果;积极推进改革,精简收回机构编制、调整优化事业单位布局以及对个别单位实行特殊管理等达到有效盘活存量的目的;通过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手段实现创新编制红利;不断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推进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持续抓好市本级控编减编方案的有效落实,对各县(市)区控编减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坚持三个原则,即: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单位空二进一,平衡单位退二补一。工作中,在总量内盘活用好现有资源,对机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对职能弱化、业务量不足等部门编制进行整合,确保将有限的编制向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部门倾斜。通过严控总量、内部挖潜、调剂余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空编单位空二进一、平衡单位退二补一等办法,严把“入口关”,既确保了行政、事业机构及人员总量与2012年底相比只减不增,也确保了重点领域和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对机构编制的需求。
采取三项措施,即:抓好顶层设计。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锦州市控编减编方案,同时出台《关于严格控编减编的意见》,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完善相关机制。以实名制为抓手,建立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四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由编委主任、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编制部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社等部门参加,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一年突出一个监督检查主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市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实名制管理和执行“三定”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五清”,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存在问题清。
抓好三个结合,即:控编减编与转变政府职能和政府机构改革相结合,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相结合,摸清底数,纠错正偏,做到规范化管理,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蔡宝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