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孟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体要求和河南省控编减编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控编减编工作。
一、健全机制,守牢红线
孟州市先后印发《孟州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录(聘)用调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孟组﹝2013﹞22号)、《孟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的通知》(孟编﹝2015﹞31号)等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坚持完善编委集体决策制度、编委会定期研究制度、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制度、编制审核管理制度和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编委会议定期研究,编委成员集体决策,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及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成为编制管理、干部配备、财政预算、人事管理工作的“紧箍咒”、“高压线”。
二、抓好源头,控制增量
一是实行用编控制制度。结合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目标和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研究拟定年度编制使用控制限额,在编制限额和年度用编计划内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调配工作。二是严格用编审核制度。坚持在上年度财政供养人数之内补充、调配工作人员。编制部门结合全市编制限额和单位编制数、编制空缺数、队伍结构等因素安排年度录(聘)用和政策性安置用编数额。三是健全进人审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的,须经编制部门先行审查单位编制空余及拟调人员编制情况,组织、人社部门审查拟调人员档案材料。编制部门统筹协调、源头控制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四是坚持分类管理制度。超编单位人员只出不进,满编单位人员先出后进,空编单位逐年补充人员,并预留部分编制用于政策性安置等需要。
三、整合精简,盘活存量
集中梳理分析全市300多家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沿革情况,深入调研25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责任务履行情况,对广播电视信息中心、广播电视网络中心等职责任务相近、消失或锐减的事业单位予以合并,对环境科学研究所等机构组建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撤销,对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人员空编较多的单位相应核减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6家事业单位划归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共撤销(合并)事业机构7个,核减事业编制300多名。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增减并举,优化结构
坚持“动态调整、增减平衡、撤一建一、撤多建一”的原则,对确需新设机构或增加编制的,在本系统机构编制总数内先行调剂解决。对职能增加,工作任务较重,事关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及重大民生的单位,适当增加用编数额。按照“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的原则,划转解决了食品卫生监督、乡镇食品药品监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交通运输管理、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所需编制。结合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及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撤并4所中小学校,对全市中小学校机构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调剂使用编制300多名,在原有机构编制总量内有效破解中小学校布局不合理,教职工空编和超编并存的结构性矛盾。(钱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