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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编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
时间:2016-08-31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今年以来,宁夏编办按照编委《关于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进一步加强事业编制动态管理的意见》精神和“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大事业编制动态调整力度,精简和收回了一批事业编制。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及核定市、县(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精神,收回了中卫市、原州区、隆德县、海原县、盐池县等市、县(区)部分超标准配备的中小学教职工空编161名。

  二是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认真测算,收回了地质局、水利厅、民政厅等部分事业单位空编73名。

  三是根据宁夏公务用车改革后区直各部门保留公务用车情况,加强司勤人员编制管理,首批收回23个单位43名后勤服务事业空编,并根据现有司勤人员自然减员等情况,逐步收回超出保留车辆司勤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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