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料中心 > 往期专题 > 减编控编经验交流 > 编办行动
杭州市“三举措”严控机构编制
时间:2016-08-31              字体:       

  今年以来,杭州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以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为核心,以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为目标,努力实现有限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是抓好市本级用编计划管理工作。年初,根据《杭州市2015-2017年三年用编工作方案》,确定2016年度用编计划核定基本原则,并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自动测算下达当年用编计划,确保市本级行政编制(除政法专项编制外)新进人员不超过当年退休减员数,事业编制用编不突破上级核定的编制基数。 

  二是推行人员编制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全面分析全市人员、编制变化情况,重点反映存在超编问题情况,形成《区、县(市)人员编制变动情况报告》报送市、县(市、区)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考,督促区、县(市)按要求全面完成超编消化 

  三是抓好区、县(市)控编减编整改落实工作。各区、县(市)开展控编减编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研究分析区、县(市)控编减编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预判各区、县(市)未来2年实有人员变动趋势,拟定《区、县(市)控编减编工作指导意见》和《杭州市控编减编工作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推进控编减编工作常态化、成果固态化。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京ICP备 05084180号 |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56号
Copyright © 2010-2019 www.scopsr.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