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编办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一方面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核定的总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另一方面,通过统筹调剂的办法,盘活存量,切实解决经济社会事业重点亟需。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增强控编减编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2016年选调生计划、公务员招考计划、公安院校招生计划等的审核。推进信息共享,与财政部门新纳入国库统发在编人员信息进行比对,配合人社部门开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共同做好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工作。督促各地落实控编减编要求,并会同省财政厅对漳州等部分地市控编减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强化动态调整,保障重点和亟需。在保持内设机构总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撤一建一”原则,对省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优化设置,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责关系。对职能增加或完成省委、省政府新交办任务亟需加强力量的单位,允许适当使用现有空编,保障重点工作需要。从收回的省属事业编制中调剂出部分,用于保障学校、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用编需求。全面完成信息中心整合减编工作。对省直部分单位厅级领导职数提出规范意见。
三是强化基础性工作,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对“十二五”机构编制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回顾,研究提出“十三五”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初稿。启动全省机构编制网络信息系统三期项目建设,完善网络信息平台,为实名制管理提供有效技术支持。继续做好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