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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持续推进减权放权再次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时间:2018-08-27              字体: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在全面扎实承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坚持以便企利民为导向,以依法下放、能放尽放、应放尽放为原则,不断加大市级减权放权力度,着力提高市县同权率。近日,该市印发《关于2018年第二批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等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51项行政权力,下放9项行政权力,调整65项行政权力,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取消事项中,“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换证登记”、“社会团体换届选举核准”等事项与公众生活和社会团体发展息息相关,取消后将进一步便利相关群体生产生活。下放事项中,“农药经营许可”“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等事项均属于市场发展较为成熟、基层承接能力相对稳定的事项,下放至县级行使,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等行政相对人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更新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在本单位网站显著位置提供下载服务。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取消的事项要严格制定后续监管措施,细化责任、健全制度,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主动指导县级部门实施相关权力,并采取专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对基层实施权力事项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纠正基层审批和执法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对调整的事项,要积极适应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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