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安排。湖北素有“千湖之省”之称,长江、汉江、清江穿流而过,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肩负着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的生态使命,生态环境地位特殊,生态保护工作繁重,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重大。作为本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重要部门,省生态环境厅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作用。我们突出重点,加强指导,支持省生态环境厅在省级机构改革中第一家挂牌,率先制定“三定”规定,并在推进工作力量、机构职责业务以及人员思想深度融合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在省级机构改革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统筹编制资源,着力推进工作力量融合
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他省份相比,原湖北省环保厅工作力量历来比较薄弱,虽然近些年来一直在不断加强,但与其承担的艰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命相比还是不相适应,制约了湖北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机构改革为契机,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指示精神,在不突破总盘子的前提下,加大部门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切实做到有减有增。对于职责加强和任务增加的部门,除根据“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相应划转编制和人员以外,还从撤销的机构或多个部门整合组建机构精简的人员编制中,调配使用部分编制,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既落实了中央提出的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要求,也保证了事业发展需要。据统计,省级共统筹调配行政编制511名,省生态环境厅行政编制数从91名调配增加到146名,编制增加数占省级行政编制调配总数的11%左右。我们除按规定从有职责整合任务的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划转9名人员外,还积极通过统筹调配的办法从工作职责相关的原省南水北调局、原省移民局等单位划转57名人员到省生态环境厅,转隶人数位居省直部门转隶人数第一,转隶人员也大多都是各单位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业务骨干,熟悉相关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和政策法规,能够迅速进入工作角色、融入工作环境。既大幅增加人员编制,实现省级生态环境工作力量“量”的大幅提升,又整合相关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力量,实现“质”的快速飞跃,为省生态环境厅工作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推进工作机构融合
组建省生态环境厅涉及6个不同省直部门机构职责的整合。在机构改革中,我们不搞“摊大饼”、不搞物理拼盘和简单叠加,在保持与生态环境部机构设置上下基本对应的基础上,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打破传统环保机构设置模式,按照“四个统一”(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的原则,对省生态环境厅机构设置按生态环境要素进行结构性重构,加大内设机构撤并整合力度。强化业务处室。大幅整合撤并承担综合保障职能的内设机构,撤销任务弱化内设机构,大力优化承担主要业务的内设机构,业务处室占总处室数量的77%以上,注重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架构的业务属性,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的四个打通(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监管)和对生态环境介质点对点的监管。在机构改革中,我们还立足湖北工作实际,因地制宜设置体现湖北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更好的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如设立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处(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根据国家发展战略需要,切实重点加强湖北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
三、立足协同高效,着力推进职责业务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重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在工作实践中,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能够促进机构高效运转、业务的有序开展。按照省委有关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我们督促各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细化和落实“三定”规定,建立职责业务融合细化机制,确保职责、机构、人员“三到位”。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三定”规定细化方案》,以“三定”规定为依据,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对机关每一个处室的职责业务具体化条目化,理清处室职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重点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分别明确责任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职责业务分解细化到位。同时,还进一步制定了《“三定”规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试行)》、《内部工作事项交办制度》等职责业务融合细化的具体办法,对工作分办、工作责任、工作督办、工作奖惩等作出明确规定,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处室、具体责任人和时间节点,优化内部流程,细化工作责任,严格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确保每项任务有人盯、有人抓、有人落实。
四、着眼提质赋能,着力推进人员思想融合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我们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通过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倡导 “进一家门、是一家人、说一家话、办一家事”的思想理念,引导广大干部自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以大局为重,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在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着眼提高履职能力,把加强教育培训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干部提升能力素质、适应形势任务、更好的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赋能。一是精心组织转隶培训。对转隶干部开展为期一周的全覆盖集中培训。既安排环保法规学习,又安排环保业务的学习;既安排机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又开展分组讨论学习,促进转隶干部迅速熟悉情况,进入状态。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一方面经常组织开展专项环保业务学习培训,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迅速提升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各业务处室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干部职工大讲坛、工作务虚会、处务会,搞好传帮带,相互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三是强化工作实践培训。结合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长江生态环境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当前重点工作,加强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学习,通过完成一项项任务、破解一个个难题、化解一个个矛盾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这次机构改革,湖北生态环境体制全面重构,生态环境职责全面理顺,生态环境工作力量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全面融合,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促进了全省生态环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去年上半年全省PM10、PM2.5累计浓度值在全国排名与第一季度相比分别下降了3个位次和1个位次,优良天数比例提升了2个位次,尤其在军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期间,举全省之力采取一系列治理和管控措施,确保了赛会期间空气质量的连续优良,“武汉蓝、江城绿、百湖清”成为美丽中国的一道靓丽风景。
推动省生态环境厅深度融合只是湖北探索机构职能化学反应、做好机构改革下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在省生态环境厅的示范带动下,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省直部门也都纷纷结合实际,探索做好深度融合文章。目前,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今后的机构编制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任务更重。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继续巩固深化完善改革成果,持续促进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实践,争取在改革、管理、法定化方面贡献更多的湖北智慧,创造更多的湖北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