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街道作为城市基层的行政管理和服务机构,处在市域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西安市积极深化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实践。
一、强化党的领导,突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引领作用
(一)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提升城市基层治理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街道领导班子建设。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3名,同时设置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由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副职兼任。部分街道还吸纳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驻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工委委员,加强党工委对街道工作的统一领导。优化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和党群服务中心,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统揽基层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不断改进和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街道普遍建立社区党委(党支部),吸纳驻地单位参加,充分发挥驻地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共治作用和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小区居民党员队伍建设,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五大体系”、18项具体措施,通过全力抓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健全三级党建联席会议制度,推行街道社区党组织委员兼职制度,形成区域统筹、上下协同、条块联动、共建共享的区域化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三)完善基层考核激励机制。切实扩大街道党工委在考核工作中的参与权、评价权,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取消区县职能部门直接考核街道的做法,由区县党委、政府统筹各方对街道进行统一考核,同时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级职能部门参与基层治理情况考核权。积极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实际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人才向街道、社区流动的政策支持。在干部选拔使用中,优先考虑提拔任用街道干部,拟任区级重要部门正职人选,一般应有街道领导工作经历;拟提任街道领导班子副职人选,优先从街道干部中产生。
二、明晰条块关系,突出理顺部门与街道职责关系
(一)明确街道职能定位回归主责主业。长期以来,街道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责任大、任务重、权力小的问题一直存在。通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将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关,在辖区发挥领导作用;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在辖区内履行相应的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能。取消了中心城区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职责,把街道的主责主业转变到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让街道从“越位”位置回归,干好自己的主业主责。
(二)明晰部门与街道的职责划分。针对现实中职能部门擅自转嫁任务,造成街道履行主责主业上存在短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能力有限问题,制定《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作职责清单》,明确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9项,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10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具体职责53项,其中完全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的事项30项,由区级职能部门负责、街道配合完成的事项23项。实行清单式管理,为街道提供了规范的履职依据,有效解决了区级部门随意向街道分派工作的问题。
(三)完善街道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以增强街道统筹协调能力为导向,致力于推进向街道赋权、增能,提升街道对辖区基层治理涉及的其他各方的整合能力。修改调整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制定《街道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街道党工委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街道规划参与权、对部门派驻机构干部管理考核权和负责人任免征得同意权;在基层治理中需要多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依托平台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模式,由街道对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进行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区级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统一转入对应街道,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实现街道权责一致、统筹有力。
三、搭建管理平台,突出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制定《全科网格化服务管理指导意见》《网格员队伍管理办法》《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等配套文件,建立以街道为主体、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网格员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合理确定网格监管任务和事项、配置网格员力量,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管。
(二)系统整合网格化管理平台。整合建立市、区、街三级社会治理网格综合指挥信息平台。市级平台横向整合城市管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等大数据信息资源,纵向汇集区、街平台信息,重点突出信息汇集、信息研判、预警指挥职责;区县平台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综合治理、12345热线、数字城管等信息系统资源,纵向接入市、街平台信息数据;街道平台重点承担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任务。
(三)提高信息支撑能力。相继出台《中共西安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决定》《西安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政府数字化转型框架,为推进网格化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源和数据业务支撑。同时加大“雪亮工程”建设应用,全市新建改造监控点位15240处,整合社会视频资源14170路,为全面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程监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资源整合,突出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组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执法力量下沉的要求,出台《街道综合执法管理办法》,以街道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等执法力量为基础,组建街道综合执法队,保留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牌子,既是区城管综合执法队伍的派出机构,也是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以街道管理为主。同时在全市适时开展推行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逐步扩展街道综合执法队的综合执法事项。
(二)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制定出台《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清单》,将基层发生频次较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且适宜基层执法的事项,采取委托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交由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直接承担,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赋予街道综合执法队行政检查权,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涉及区级职能部门执法权限的,通过说服、教育和制止等方式解决,制止无效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搭建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加大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与职能部门专业执法队伍联合执法的力度。
五、细处多处着眼,突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
(一)健全便民服务机制保障。制定出台《关于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政务服务圈”的实施方案》《街道公共服务清单》,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公”。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街道、社区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依法下放街道和社区管理,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群众办理成本。
(二)健全基层社会治理的机构编制和人才保障。整合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综合设置“六办一队三中心”。将简政放权、事业单位改革、控编减编等调整出的编制优先分配给街道。严格控制从街道向区级部门“逆向”调整编制。统筹区县中层干部力量摆布,配强街道领导班子,重新修订《西安市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完成全市基层村(社区)“一肩挑”全覆盖工作,配强了村(社区)两委干部。
(三)健全街道财政经费保障。制定了《关于支持和加强街道财政保障管理办法》,分类推进街道财政体制改革。制定实施统一的街道预算管理基础项目和标准,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方式和绩效管理机制。区级财政依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为街道提供相应财力保障,逐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范围,强化基层统筹协调职能,优化支出结构,保障街道更好履行管理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