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把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作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先手棋”,着力解决事业单位“小散弱”、“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财政负担重等突出问题。2018年5月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历时3个月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共涉及各类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2.8万个、事业编制57万名,实现了公益类大幅整合,行政类一律取消,经营类转企销号,改革范围广、力度大、行动快、总体平稳,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对辽宁事业单位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
一、注重总体设计,上下联动稳妥实施改革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设计。坚持把大规模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省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事业单位改革,统一领导和把握事业单位改革各项工作谋划实施。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对改革工作负总责,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多次带领省委编办研究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主持召开全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省直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实施动员大会,推动改革落实。坚持把党组织建设、纪检机关派驻、领导班子配备等与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工作同步研究、同步落实,为改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二是全省“一盘棋”梯次推进。将改革任务逐项分解、逐级落实,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省里率先改革、打样示范、跟踪指导,省委改革文件直接下发到乡镇,确保改革“一竿子插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市县乡按照省委要求逐级实施、压茬推进,从上到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确保改革“不打折扣、不讲价钱、不搞变通”。
三是多措并举稳妥实施。制定一系列改革配套政策,加强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改革环境。改革中不搞断崖式人员分流,妥善安排涉改干部职工,让大家吃下“定心丸”。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化解矛盾,保证了改革进展总体上平稳有序。
二、大幅整合优化,重新构建事业单位体系架构
一是全面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将全省2.7万个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2300个,精简比例超过90%。其中,省级659个整合为65个,市级由4881个整合为512个,县级由22062个整合为1723个。
二是跨部门整合共性事业单位。将分散在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服务方式和服务对象相同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重点是重新组合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要素,提升整体效能。如,将分散在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人大、省政协等11个部门的17个报刊杂志机构整合为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承担党报党刊和其他报刊的编辑出版职能;将原省质监局、药监局、农委等部门所属的20个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为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形成了规模大、技术强、装备优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将省直各部门所属的26个信息中心整合为省信息中心,统一承担政务信息服务等职能。
三是综合设置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进部门内职责任务相近、业务关联性强的事业单位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了服务保障能力。如,将省林业部门所属的国有林场管理局、林业工作总站等18个事业单位整合为省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将省生态环境厅所属的环境监控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污水处理管控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整合为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四是根据中心工作需要整合组建支持保障单位。坚持有压有保、有减有增,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亟待加强的重点领域整合组建了一些适应新要求、服务新发展的支持保障单位,最大限度汇集各方资源、人才、力量,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需要。如,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所属34个事业单位,整合组建为省先进装备制造业、重大技术装备、国家新型原材料、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现代农业生产“五大基地”建设工程中心。
三、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制约发展的顽瘴痼疾
一是将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全省开展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清理,结合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全省各级将2000多个事业单位(不含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的1万多项行政职能划归机关,并落实到部门“三定”规定中。
二是采取多种方式转企改制。将全省1073个经营类事业单位中资产优良、竞争力强的,整合组建150多个企业集团,其他的直接撤销,或者并入现有企业,或者剥离经营业务后整合进公益类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减轻财政负担。其中,省直组建了交通投资集团、水资源集团、工程咨询集团、城建集团等12个企业集团,涉及省级事业单位183个、人员编制1.6万名。如,省直各部门42家机关服务中心全部转制为企业,合并组建“辽勤集团”,统一面向各部门提供后勤服务。
三是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脱钩。通过改革,省级32个部门不再保留事业单位,所需服务由综合性服务保障单位统一提供;一些市县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全部脱钩,由党委政府直接管理;其他市县只有少量部门保留事业单位,切实解决了原主管部门既管又办、事业单位缺乏应有自主权等问题。
四、从严从紧管控,压减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一是收回事业单位空余编制。组织各级对所有事业单位编制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大起底”,将学校、医院外的事业单位空编全部收回,共收回空编15万余名,占原有编制总数的13%,有效控制了人员增长,减轻了财政负担。
二是严控财政补助编制总量。结合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省委出台了《关于严控全省财政补助编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全省财政供养编制总量,分解至各级和各部门作为财政供养编制控制数,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提出从2018年起,用3年时间再减少9万余名财政供养人员。
三是全面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严肃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措施,坚决把住人员招录、调转和职务任免等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加强制度保障,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
一是及时印发“三定”规定。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全省各级重新拟订并印发了2260个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确保公益职能不漏不丢,全面取消行政职能,并根据工作需要赋予事业单位新的公益职能,推动事业单位职能明确、责任清晰。
二是全面推进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将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能细化为工作事项,按照工作量和责任大体相当原则,科学确定岗位数量和名称,确保“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根据岗位职能性质,按照“一类事情一个流程”原则,设定具体环节,明确工作标准,形成完整的工作流程,解决了流程空转、效率低下等问题。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17万余个、梳理职责35万余项、制作流程图9.6万余张。
三是建立健全“一对多服务,多对一指导”运行机制。针对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形成的“一对多服务,多对一指导”新体制,全省各级围绕健全完善事业单位与原主管部门、服务保障对象间的运行机制和协调衔接关系,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借鉴的经验做法。如,大连市印发了《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为主管部门提供“一对一”服务的事业单位归口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跨部门整合事业单位、为重点保障部门服务的分支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为有效发挥事业单位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