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料中心 > 历次全国人大会议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四次会议
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之一)
时间:2017-07-19              字体:       

  1957年7月1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

  各位代表:

  我谨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一、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

  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编制,是在以下的条件下进行的。1955年下半年开始形成了我国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这一高潮大大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空前高涨,要求提前完成五年计划。1955年农业的大丰收,粮食和棉花的产量是近三年来增长最多的一年。在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中,财力上有了一定的结余,物力上有了一定的储备,技术力量有了一定的成长,基本建设的设计、设备、施工组织都有了较好的准备。1956年度的计划,适应了这种新的形势,从而在财政经济上保证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并且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发展。计划中所规定的各项指标,都是很积极的。应该说,这个计划基本上是反映了人民群众在大革命、大建设的高潮中的愿望的。

  全国人民对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的结果,都很关心。现在,根据对计划执行结果的检查,我们可以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说:1956年度我国国民经济计划的各项指标,绝大部分都已经完成或者超额地完成了。

  1956年是我国社会制度大变革的一年。在全国组织起来了75.6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在全国组织起来了约10万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生产合作小组,参加的人数达到500多万人,约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2%。在全国的资本主义工业中,占产值99.6%和占职工总数99%的工业企业,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全国的资本主义商业中,占总户数82.2%和占从业人员总数85.1%的商业企业,转变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由于这一伟大的变革,我国就基本上解决了个体经济同社会主义工业化之间的矛盾,基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同社会主义所有制之间的矛盾,从而基本上结束了我国几千年来阶级剥削制度的历史,建立起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制度。这样,在我国实行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就基本上完成了。

  在社会主义革命的高潮的推动之下,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

  全国工业总产值1956年完成了586.6亿元,比上年增长31%,这是近年来工业生产增长速度最快的一年。在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的生产为291.7亿元,比上年增长41.7%;消费资料的生产为294.9亿元,比上年增长22%。机器制造业的生产为57.6亿元,比上年增长90.2%。手工业的生产为117亿元,比上年增长16%。

  按工业总产值计算,已经提前一年并且超额9.5%完成了五年计划(即五年计划所规定的1957年的指标,下同)。在五年计划所列的46种主要工业产品中,已经有生铁、钢、钢材、烧碱、纯碱、硝酸铵、青霉素、氯霉素、各种磺胺、汽车外胎、蒸汽锅炉、汽轮机、水轮机、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金属切削机床、双轮带铧犁、谷类播种机、客车、自行车、机制纸、水泥、棉纱、棉布、麻袋等27种产品的产量,提前一年完成或者超额完成了五年计划。1956年我国试制成功的新的工业产品,根据九个工业部的统计,即达1,200多种,其中喷气式飞机、载重汽车、15,000千瓦的全套水轮发电设备、12,000千瓦的汽轮机和汽轮发电机、单轴自动车床、耐高热合金钢等,都是运用了世界上新的技术在我国第一次生产的产品。现在,这些产品不仅已经试制成功,并且已经投入生产了。各工业部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工业设备的利用率,都比上年有了显著的提高。

  (《人民日报》1 9 5 7 0 7 0 2 第1 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京ICP备 05084180号 |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