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资料中心 > 历次全国人大会议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次会议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
时间:2017-09-29              字体:       

  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

  一九八五年四月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了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于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问题,必要时可以根据宪法,在同有关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的基本原则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颁布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经过实践检验,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新华社)

  《人民日报》1 9 8 5 0 4 1 1 第2 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京ICP备 05084180号 |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