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发)
(《人民日报》1 9 8 3 0 6 2 2 第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