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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10年预算报告与2011年预算决议
时间:2017-10-17              字体:       

  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倪岳峰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吴邦国]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这个决议草案,主席团会议通过以后,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主席团会议决定将这个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决议草案。

  [工作人员]《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宣读完毕。

  [吴邦国]现在付表决,请按表决器。

  现在由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391票,反对362票,弃权118票。宣读完毕。

  [吴邦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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