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部署加强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后,泰安市编办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一理二析三促四查”的工作思路,专题研究,统筹推进。截止到6月12日,全市88个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的机构、职责、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
理,即理清权责,摸清底数。围绕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梳理县市区公安、安监、住建、道路、环保等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权责清单,对各乡镇所属的危化企业数量、危险因素、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量、棚户区改造任务等进行测算摸底和分析预测,搜集了大量文件资料,摸清底数,为研究分析乡镇安监工作现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析,即分析论证,统一批复。严格落实和准确把握相关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听取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对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的调整设立进行充分研究分析,并对全市88个乡镇(街道)四领域安全监管机构统一进行了批复,确保了各乡镇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均衡性。
促,即强化督促,落实责任。建立推进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台账,采取每周两调度的方式,重点查看各乡镇是否按要求设置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按要求专(兼)任,监管责任是否明确,并详细了解各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将落实乡镇安全监管机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构筑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乡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
查,即后续核查,确保到位。为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对各乡镇四领域安全监管的机构、人员、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追踪管理。为保持基层安监队伍相对稳定,确保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管职责,随机抽取上报备案人员名单进行电话追踪调度,电话抽查情况定期通报各县市区,确保人员到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