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抓住国家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三整合”改革等的契机,全方位对焦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等顽疾,把握重点、精准施策,着力推进部门内部、跨部门跨行业和区域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具有南通特色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念好“并”字诀,整合机构与职能。坚持立足实际,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实施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主要概括为“三个一”:一是市级层面“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处室)管执法”。在市级层面,突出精简统一,在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市级部门内部执法职能,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一个处室)管执法”。如原部门执法职能是由多个处室行使的,就集中归并到一个处室行使;原部门执法职能是由多支队伍行使的,就集中到一支队伍行使;原部门执法职能既有多个处室又有多支队伍行使的,也集中到一支队伍行使;原部门本就只由一个处室或一支队伍承担,则直接将相关机构更名或增挂牌子。目前,市本级承担执法职能的26家主管部门中,除安监、审计由于法律法规有规定和不宜实施综合执法之外,其余24家市级部门的改革工作已全部到位。二是县级层面“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县级层面,探索实行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对执法职能相近、对象相同、方式相似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资源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文化市场等领域的相关执法职能和机构整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设置5-7支综合性执法队伍,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以如皋市为例,他们率先将县域范围内分布在18个部门的26支队伍、32个处室的执法职能和机构进行有机整合,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6支综合性执法队伍。三是镇街层面实现“一个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市镇街层面,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为契机,在各镇街组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机构。县级相关部门依程序下发执法权限并向镇街派驻执法人员,执法队伍由街道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以镇街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有效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实现了“问题在基层处理,诉求在基层解决”的目标。
(二)念好“沉”字诀,推动执法重心下沉。综合执法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一线。南通市分三种情况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一是下移执法机构。对基层发生频率高、执法监管结合紧密、需要较强专业技术进行支撑的涉改领域,主要采取下移执法机构的方式开展综合执法。比如:在生态环境领域,全市按区域设置34个环保分局,县(市)环保局原机关执法人员40%下沉到分局,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实现网格化、全程化、立体化监管。二是下沉执法力量。对执法事项主要发生在基层、专业技术要求适宜、执法部门力量相对薄弱的涉改领域,通过条块结合,整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统筹能力,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在此次“三整合”改革中,全市共下沉503名执法队员至乡镇(街道),并按照1:3的比例配足配强执法辅助人员。指导县(市)区围绕派驻方式、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等方面制定县级城管执法力量派驻乡镇(街道)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下沉基层的工作导向。三是下放执法权限。对与基层管理关系密切、现有力量和能力能够有效承接、适宜由基层政府实施的执法事项,主要采取直接下放的方式,统一由基层政府开展区域性综合执法。结合“三整合”改革,按照“有需求、能承接、用得好”的原则,各县(市)区拟下放行政处罚事项均超过120项、行政审批事项均超过20项。指导县(市)区对县级和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试点地区如东县拟订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第一批)》,围绕治安管理、社会事业、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疫情防控、防灾减灾、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梳理形成107项权力事项。
(三)念好“效”字诀,落实执法权责机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提升执法的准确度、精细度和有效度,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三大机制。一是建立执法运行机制。为保证综合执法落地见效,在如皋先行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了6项执法运行机制,分别是:以强化执法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与服务责任清单追责机制,以规范日常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双随机”检查机制,以畅通群众诉求为主要内容的举报奖励机制,以发挥信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告知承诺失信惩戒机制,以加强应急防范为主要内容的重大风险监测防控机制,以建立考评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监管绩效评估奖惩机制。通过建立机制,切实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杜绝任性检查和执法扰民,保证“分得清责任、找得到人头”。二是建立信息互联机制。探索“互联网+”的执法模式,依托南通市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平台基础功能,充分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作用,打通部门行政执法系统数据,按照“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工作思路,打造集线索受理、指挥调度、全程可溯、执法公示、信用共享、研判预警、行政问效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平台涵盖市县乡三级、有效发挥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三跨一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和绩效评价)的主要职能,形成“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打造相互支撑、有效衔接、整体联动的执法新格局。三是建立执法保障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在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切实做到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队伍设立与人员移交同步操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编制重点用于执法一线。加强执法监督,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加强执法经费、装备、车辆、办公设施等软硬件建设,确保综合执法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