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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全面完成苏木乡镇(街道)履职清单工作
时间:2025-10-31              字体:       

  按照党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统一部署,鄂尔多斯市于2024年9月底正式启动清单编制工作,截至2025年8月30日,全市77个苏木乡镇(街道)已全部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高位统筹,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格局。全市紧紧围绕“事权明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总体目标,坚持“试点先行、压茬推进”工作策略,系统谋划、周密部署清单编制工作。通过组建市协调小组、旗区实施小组、苏木乡镇(街道)工作专班三级队伍,构建起上下贯通、协同推进的组织体系;创新建立动态报告与交流互鉴机制,紧盯关键环节,即时掌握进展,及时分析纠偏;积极推行“旗区实施小组+组织、编办、司法、政数4部门骨干进驻+其他相关部门协同和乡镇(街道)全员参与”的“1+4+N”专班运行机制,为清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分批推进,保障清单编制精准落地。为确保清单编制工作稳步有序、精准高效,全市77个乡镇(街道)分三批梯次推进。首批2个自治区级试点镇于2025年2月完成审定发布,为全市工作积累了经验。同期,8个市级试点乡镇(街道)同步展开探索,于2025年3月下旬形成清单初稿。在充分吸收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自2025年2月起,清单工作向全市非试点乡镇(街道)全面铺开,严格遵循“成熟一批、审核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加速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工作已圆满收官。经统计,各苏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平均涵盖事项284项,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12项、配合履职事项102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70项。

  激发效能,基层治理焕发新生机。清单推动苏木乡镇(街道)聚焦于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大核心职能,有效扭转职责泛化、工作重心偏移的局面,工作针对性和导向性显著增强。清单进一步明晰旗(区)直部门、苏木乡镇(街道)间的权责界限与职责任务,大幅削减了不必要的事务性负担与层层加码现象,推动了基层工作运转更加高效、规范、有序。清单编制过程中,广泛动员旗(区)直部门、驻地企业、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有效激发了各方力量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拟稿人:院振宇 吉仁太 高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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