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把建立和实施以土地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纳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来抓,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全国试点工作。今年三月,全国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证、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证已从泸州发出,泸州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主要呈现出三大特点。
一是职责整合有力。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职能职责进行全面梳理和整合,对不能截然分开的职责,由划出部门列出权责清单,明确部门权责界限,采取委托方式由接收部门履行职责,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防止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机构设置有序。市及各区县统一组建不动产登记局,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监管职责;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不动产登记服务职责。同时,在住建部门增设房屋交易服务机构,专门负责房屋登记的前期数据整理、核实及相关服务工作。形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改革试点有效。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服务方式,推行“一站式”服务,规范不动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基础平台和依法查询制度建设,建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体系。(施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