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机关各单位的支持推进下,湖南省编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从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上发力,把“放手”当作最大的“抓手”,在行政权力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给市场主体松绑减负,激发发展活力。
一、精简审批事项,为企业发展“减负”。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共取消下放729项行政审批事项,省编办坚持第一时间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定,目前已全部衔接落实到位,其中:省本级衔接取消237项、下放4项、取消初审审核环节314项,其他事项由中央在湘单位衔接落实。户外广告登记、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国务院决定取消的汽车营销师、建筑保温工程项目经理、矿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等资质资格、职业认定类事项和前置改后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该省也已全部执行落实到位。在承接中央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结合该省实际,对投资项目、生产经营活动、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和优化,确保市场和企业得到“真金白银”。省本级共自主取消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事项核准等23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小型水库项目核准、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现代物流项目核准等8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前,该省省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04项,各市县也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取消、下放等方式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级平均保留130项,县级平均保留185项。通过精简行政审批,切实减少了企业办理各种手续的负担。
二、清理审批中介,为企业发展“减费”。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部署安排,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省本级涉企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清理工作,公布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精神,省编办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今年1月25日,省政府公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9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目前,正在开展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拟清理规范94项。清理规范后,该省发文的目录中不需再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15项,今后改由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31项,可由申请人选择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相关资料的事项56项,必须由中介机构编制有关资料的事项51项。凡是不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和改由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如水电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企业不需再支付任何费用;凡是可由申请人选择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相关资料的事项,企业可选择是否支付费用。通过清理规范,企业今后申请行政许可时的费用成本将大大降低。
三、提升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减压”。在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过程中,省编办注重协调省直各部门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指导推动各市州深化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和提升建设领域测绘效率改革,以投资立项、工程报建和竣工验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了开展并联审批、联合审批模式,促进项目建设提速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有关市开展园区审批制度改革,破解园区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办事贵等问题。向国家成功申报了第二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模式,指导市县积极探索“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积极创新“全程代办”、“容缺受理”、“一费制”等审批方式,着力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省编办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等行为。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有效提升了政务服务效率,方便了企业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