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化改革 > 审批服务便民化
浙江嘉兴平湖市“四一四最”实现住房保障审批“最多跑一次”
时间:2018-02-23              字体:       

  浙江嘉兴平湖市将住房保障审批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通过“一套材料最简申请,一个窗口最近受理,一张网络最快核查,一套机制最优保障”改革,全力打造全省住房保障审批最快县(市、区)之一,住房保障审批时限从原277天压缩至40个工作日,提速85%。

  一、优化受理模式便群众

  一是常态受理,化整为零。打破原来“定期申请、定期受理、定期审核、定期审批”的固有工作模式,变“单元办理、串联审批”为“联合办理、并联审批”,实行全年“常态化受理、联审、保障”的联合审核新机制,将住房保障审批时限压缩85%以上,让住房困难群众不再忧心错过申请而多等一年的同时,也使得年度住房保障申请“化整为零”,进一步减轻了部门审核压力。

  二是一窗受理,全城通办。打破原来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各社区“各自为政”的旧模式,在以户籍所在地社区为固定受理点的基础上,新设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住房保障申请全城通办,在确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不出社区申请住房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的群众提供申请便利。

  三是精简受理,取消自证。打破原来前置审批的旧模式,将前置审批事项改在部门核查环节,同时精简部门审批环节,取消工资收入、房产证明等申请材料提交,取消居委会调查、收入公示、街道公示等工作环节,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目前,申请住房保障仅需提交“一证一簿两表”(身份证、户口簿并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和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即可完成申请,实现了保障申请从“自己证明”向“部门核查”的转变。

  二、借力“互联网+”提速度

  一是“互联网+共享”,优化信息利用。打破原来部门间纸质档案重复传递的旧模式,运用数据化、信息化手段,在政务内网协同办公系统设立市住房保障联审小组办公室专用账号,建立审批资料公共数据库,实现“一次录入、大家共用”,使审批信息实现集成使用,数据传递做到有序衔接,真正让数据流和业务流同步。打破阻碍部门间信息数据横向流动的藩篱,实现跨部门间车辆、住房、公积金、银行、地税、社保、税务、工商登记等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推动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运行,重点攻克制约审批提速的收入审核难问题。

  二是“互联网+核查”,提高审批效率。打破原来项目核查串联运行的旧模式,改进为并联核查。在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上,将原程序10个审批环节精简优化为4个,分别为申请受理、项目核查、街道审核和联审公示,并实行保障申请“一窗受理、推送相关、同步核查、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即在保障申请一窗受理后,推送相关部门同步开展核查,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使涉及公安、民政、财政、人力社保、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经济状况核对,涉及不动产登记、房管、征收等部门的住房状况核对,实现并联审批、结果互认,在最短时间内审核办结。

  三是“互联网+公开”,深化“阳光”建设。打破原来申请群众被动等待通知的旧模式,创新住房保障审批跟踪督办机制,在规划建设局官网首页设立住房保障审批查询栏,使申请住房保障的群众可通过网络实时跟踪申请事项办理进展。同时,以“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网站”、平湖建设微信公众号等为平台,进一步落实保障政策、保障房源、保障对象、审核流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六公开”,各相关工作动态实行同步公示,让社会各界第一时间了解住房保障信息,确保保障各环节、各方面都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长效

  一是强化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打破原来住房保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的旧模式,出台《关于实施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联合审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联合审核机制,建立平湖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规划建设、民政、人力社保、公安、公积金中心、国土资源、国资、征收办、属地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以文件形式明确部门职责,使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将实施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联合审批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审核流程、部门扯皮、难点破解等方面,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相关部门、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三是强化管理,促进循环利用。全面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模式,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制度,动态监管,进一步推进实现住房保障“能进能出、循环利用”的资源使用目标。调动社会资源参与住房保障,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时取消租房补贴,实物配租租金采取差别化管理方式,租金随保障对象收入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而实现梯度退出、缓步退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69001463 69001475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 免责声明
京ICP备 05084180号 |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56号
Copyright © 2010-2019 www.scopsr.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