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应急安全体制机制保障,努力构建“大应急”工作体系,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
强化体系构建,明确责任分工。一是整合消防安全、防汛抗旱、抗震救灾、防震减灾等相关议事协调职责,设立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二是印发县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明确各股室分别负责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及各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在各镇统一设立应急消防办公室或平安法治和应急消防服务中心,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基层安全生产“有事管、有人管”。
加大保障力度,夯实队伍建设。一是围绕应急管理监管任务,科学测算、重新量化评估,合理核定县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提升监管效能。二是聚焦安全生产领域人才缺口,通过公开招聘和择优调入等方式,补齐安全监管人才短板。三是组建统一指挥、专兼结合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县镇两级共98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
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一是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实现管理和执法的有机结合。二是充实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力量,派出精干力量下沉到乡镇,充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三是制定含山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厘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细化乡镇履职事项和配合事项,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更好开展奠定基础。 (拟稿人:唐孟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