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省委、省政府授权省民政厅批准,安康市在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中撤并乡镇40个,增设街道办事处1个,乡改镇44个。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由过去197个乡镇3个办事处调整为157个镇4个办事处。截止5月底,全市各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配备意见已全部审批印发。安康市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成立了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市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编办牵头协调,具体组织落实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二是调研充分,政策切实。由市编办牵头组织,从编制、人社、民政部门抽调科级以上干部组成3个调研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逐县开展调研工作,摸清改革试点后乡镇机构运行情况,听取各方建议意见,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提供决策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安康实际,研究拟定《安康市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三是措施过硬,推进有力。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市委全委扩大会,专题研究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针对部分县区进展不快,力度不大的情况,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四是督办及时,指导到位。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重点区域调研指导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市编办负责同志带工作组深入县区,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宣讲有关政策,指导县区上报撤乡并镇和改革方案。
五是报批严格,程序规范。县区党委、政府研究上报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后,市委、市政府及时研究审定,并逐县区批复撤乡并镇和重点镇设置方案。涉及乡镇撤销、合并、更名、乡改镇等一系列行政区划问题,由民政部门统一按程序逐级上报。行政区划调整到位后,由编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配备工作。
六是设置合理,控编从严。各县区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规范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置。2万人以上的镇设“五办一所”,其它镇最大限度沿用改革试点政策进行机构设置,确保改革试点成果,保持全市乡镇机构设置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