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临沂市郯城县委编办为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边实践边积累边完善,“三个突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突出制度体系建设,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修订完善《郯城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细化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程序。同时,研究出台《郯城县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调入暂行办法(试行)》,通过组织、编办、人社等部门协同和优化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人才引进渠道、规范县外调入程序。
二是突出加强数据支撑,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注重基础数据维护,定期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对接核对数据信息,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完整。将“大数据”技术与机构编制管理有机融合,利用履职考评系统实现全县在编人员履职情况量化,对于履职考评填报率低于90%的部门单位,视为其人员富余超过10%,在安排用编进人计划、调整编制时作为重要参考数据。
三是突出借力部门协同,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与机构编制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全程参与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审计对象整改机构编制问题;将巡视巡察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及时督促巡察对象进行整改,实行“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切实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