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委编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服务民营经济力量集聚、资源集中、政策集成。
一是健全管理体制。在市委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整合设立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民营经济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区在区委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出台《厦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全市先后召开座谈会330余次,解决问题近3600个。
二是强化机构职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工作机构设置,在市发改委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处,承担全市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职责,各区强化发改局统筹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职责,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协调力度。持续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市工商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引导和服务,通过举办“厦门企业家日”等活动深化政企交流。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市、区数据管理部门整合数据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职责,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开发和利用,创新推出80个“一件事”应用场景,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政务服务环境。市司法局规范涉企执法,建立“无事不扰”清单1287项,努力为企业减少迎检次数,保障企业安心经营。市工信局在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做好配合工作,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改革发展。(拟稿人:郑沁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