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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乡市用好“控减调督”四步法扎实推进控编减编工作
时间:2017-09-15              字体:       

  近年来,河南新乡市编办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综合运用“控”“减”“调”“督”等方法,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创新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能要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连续多年呈现负增长,结构逐步得到优化。

  一、在“控总量”上下功夫

  一是严格集中统一管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重申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二是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批复的行政事业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进行管理,坚持“两个不突破”。对县(市、区)下达机构编制限额,实行总量控制。确需新设立机构的,按照“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总量内调剂解决。三是坚持用编销编两头严控。以市编委名义出台《新乡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的若干规定》,明确年度用编、在职人员调整等用编程序和减员销编程序,进一步严肃用编行为。

  二、在“减冗量”上作文章

  一是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核减。抓住政府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修订有利时机,经市编委会研究决定,对市直党政群机关编制统一按行政编制数的4%进行核减,收回的行政编制由市编委统一调配使用。二是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核减。采取整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收回一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收回一批等方法,精简事业单位编制。三是结合职能调整核减。通过梳理部门职责,对职能弱化、职责相近的机构进行整合撤并,对长期空编较多、职能减少的机构实行空编收回、人走编销。

  三、在“调存量”上求突破

  一是优先保障大局。核减收回的编制,优先用于保改革、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二是坚持内部挖潜。对要求新增机构编制的,先立足自身挖潜,原则上按“机构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编制内部调剂”办理。三是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调整。为服务保障重点工作,积极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调整机构编制。四是创新行政事业单位用编新模式。积极创新行政事业单位用编新模式,即:凡涉及编制和岗位空缺的,优先从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中公开遴选或选调,如确无合适人员的,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招聘,形成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员编制效益。

  四、在“督质量”上出实招

  一是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加强与审计部门联动,不断加大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力度,先后对8位县(市、区)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探索开展对市直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二是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建立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对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控编减编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探索开展机构编制评估。研究出台《县(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暂行办法》,将评估内容细分为5类38项指标,采取评估与管理相结合、评估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作为调整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的重要依据。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市委巡察、审计和12310信访举报热线,加大对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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