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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编办积极探索实践机构编制评估机制
时间:2013-10-30              字体:       

  河南省洛阳市编办本着科学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实效、易行的机构编制评估常态机制。近日,市编办领导带领评估小组成员,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资料查阅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管局等部门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一是制订评估办法。成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由市编办牵头,起草印发《关于政府部门执行“三定”规定情况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目的、原则、范围和内容。统一制作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表,建立了从部门单位总体情况到人员结构,从职责运行到流程节点的由面及点、层层深入、全方位的评估体系。

  二是创新评估理念。认真拟定每个评估对象的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做到科学合理、贴近实际。坚持多角度审视,对政府部门职能、机构、编制等综合情况进行系统科学分析。针对目前存在的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的现实,在评估中坚持把部门和其所属的下设机构、事业单位作为评估单元,通盘考虑,整体把握,深入职能运行的微观层面,细化为具体业务,落实到人,由点到线,由线及面,进行网格化的深入剖析,实现了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全面反映和正确评价。

  三是开展实地评估。通过座谈会、个别访谈和到内设处室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到部门工作第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评估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本部门工作情况。坚持做到四个结合:把评估结果与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完善“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动态性和有效性;把评估结果与修改完善“三定”结合起来,作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中制定“三定”规定的基础和前提,增强新“三定”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评估结果与部门综合考核结合起来,切实提高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自觉性,增强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把评估工作与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结合起来,评估结果列入干部考核、考察的具体内容中,保证评估工作的实效性和持久性。同时针对评估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与不足,被评估对象要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编办。樊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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