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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四个常态化”
时间:2015-03-12              字体:       

  近日,甘肃酒泉市编办按照“工作落实年”要求,确定突出“四个常态化”,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突出日常督查常态化。以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考核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跟踪督查的方式,督促日常工作的完成。

  二是突出专项督查常态化。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点领域改革等改革任务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保证各项重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突出“双责联审”常态化。认真落实《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暂行办法》,积极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双审”工作。

  四是突出协作配合常态化。严格落实《酒泉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析研判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形势和任务,解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与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形成新常态下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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