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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三向发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从“规范运行”向“提质增效”转变
时间:2025-11-18              字体: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委编办持续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建设,从“健制度、强思想、重监督”三向发力,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健全制度体系,筑牢法治“基石”。重新修订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权限和流程。制定县机构编制事项动议工作程序,明确动议主体、动议事项、动议情形及动议程序“四要素”,规定动议前应充分论证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2025年以来启动动议程序事项9项,予以通过7项,驳回2项。紧盯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新组建单位成立等节点,创新推出“政策上门”服务,主动向新任主要负责同志发放机构编制工作提醒函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通过“一对一”解读、“面对面”指导,推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规、知规、守规。

  强化思想引领,锻造法治“队伍”。县委编委会常态化组织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集中学习,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等方式,深入解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核心要义。紧抓机构改革、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等工作契机,安排年轻干部深度参与改革方案制定、部门职责划转、“三定”规定修订等,让年轻干部在“啃硬骨头”中提升业务能力和攻坚本领。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进党校,组织全县78个部门单位开展“学三定、明职责、提作风”专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加强监督问效,拧紧法治“链条”。联合纪委监委、组织、巡察、财政、人社、审计等8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制定庆云县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报备工作办法,明确机构编制事项批复6个月内需向机构编制部门报备落实情况,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报备情况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推动事项审批和事后监管无缝衔接。(拟稿人:姜乔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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