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在学习宣传、建强制度、监督检查等方面综合施策,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加强学习宣传,念好法治化“紧箍咒”。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纳入市委编委会议、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同时结合业务审批、年度报告、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做好《条例》《实施办法》的宣传解读,不断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持续建强制度,夯实法治化“基础桩”。印发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晰编委会、编办职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行动指南;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申请范围、审批程序及要求,从源头上解决程序不规范、要件不完备等问题;出台进一步加强出入编管理的通知,规范出入编人员办理手续,实时更新人员信息,提升统计精确度。
精准执行落地,拧紧法治化“责任链”。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督促全市各部门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明确要求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少报、拖延不报及夹带请示事项。严把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关口,涉及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调整等事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聚焦动议、论证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程序。
全程监督检查,织密法治化“防护网”。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机制,在人员招录、工资核定、经费拨付等环节严把“编制关”,杜绝“超编进人、无编用人”现象。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发挥督查合力。 (拟稿人: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