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委编办以法治化建设为核心,通过强化制度约束、开展宣传教育、创新监督机制等举措,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党管机构编制,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聚焦机构编制管理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制定义乌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信息核查办法,通过建章立制,确保《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到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部署全市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认真执行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权限审核、审批机构编制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突出全面覆盖,持续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聚焦“关键少数”,将《条例》纳入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强化法治思维。开展业务学习会,全办干部围绕《条例》学习谈体会,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系列宣讲解读。持续推动《条例》进党校,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纳入全市组工干部理论测试内容。
强化刚性约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1+X”专项督查、“双随机”检查,通过数据比对、举报受理等方式加强违规问题监管,对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的擅自设立机构、实名制管理不规范等行为进行督办提醒。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巡察等部门的配合联动,落实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定期报送监督执纪情况,共享问题线索、畅通反馈渠道。健全完善用编、进编、退编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出入编一件事”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模块建设,规范人员“进”“减”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台账管理,实现动态监管。(拟稿人:王海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