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编办《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内蒙古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编办“五个加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依托网站政策法规宣传树立机构编制法制观念,对近年来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务实管用、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梳理,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编印规章制度汇编,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长效机制。对有关机构编制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进行认真筛选,供编委领导及机构编制工作者参阅学习,提高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领导职数管理。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会同组织部门对各单位领导职数进行摸底核查,认真核对领导职数的核定和配备情况,建立完善领导职数管理调整,并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会同组织部门建立领导职数使用预审制度,严格职数管理,确保在规定职数内配备干部。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加强对机构编制、人员增减变化情况的监控,严格遵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职数核定等方面规定,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加强新聘用人员列编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旗市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列编管理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新聘人员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管理、空编增人编制使用计划、人员列编管理审核等工作,严格机构编制审批,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
四是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登记管辖和登记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围绕控编减编、问题整改、规范领导职数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巩固消化超编事业单位和超编人员成果。强化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纠正处理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联动制度,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党委巡察工作,强化问责整改。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审计机制,持续开展任中、离任审计工作,着力构建与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动的机构,开展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