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委编办系统施策、精准发力,建立“一本台账、一组流程、一套机制”监管模式,规范事业单位用印行为,提升印章管理精细化水平。
建立“一本台账”,全覆盖摸清底数。一是摸清印章“家底”。通过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审查,全面梳理全区事业单位持有名称印章、专用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情况,聚焦新组建、合并、撤销或更名事业单位,比对排查应上缴未上缴印章情况,做到各类印章情况清、底数明。二是分类建立台账。按照已登记、变更名称、已注销3个类别建立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台账,详细载明事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印章名称、印模印迹、印章个数等内容,对事业单位印章备案、收缴、封存、移交销毁等情况实时记录、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可追溯。
完善“一组流程”,全周期细化管理。一是把好印章刻制关。加强与公安部门协同联动,统一刻章口径标准,明确“未见证不刻章”,在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时,提醒告知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指定机构刻制新章,新章备案后方可启用。二是把严印章使用关。指导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专人保管,加强日常用印管理,严禁出租、出借单位印章,拧紧日常监管“发条”。三是把紧印章收缴关。对于变更名称和注销的事业单位,在线上提报业务申请的同时一并上传应上缴的印章数量和字样,线下复核领证时上缴旧印章。
建立“一套机制”,全方位强化监督。一是抓细数据筛查。加强登记管理系统与公安印章系统数据对接,做好信息交叉比对,对于新刻制印章未及时备案的,实时跟踪提醒进行印章备案,对于违规私刻印章的,责令举办单位限期收缴销毁。二是抓实年报审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用章情况审查,核查工作总结、财务报表等材料加盖的印章印鉴与机构编制文件批复名称、备案印章名称是否一致,以点带面掌握事业单位印章使用情况。三是抓严实地核查。将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情况列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重点核查事业单位印章刻制、备案、使用是否规范等,进一步严格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拟稿人: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