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德州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探索实践“三结合三深入双推进”工作方法,注重顶层设计,加强思想引导,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坚持“三个结合”,凝聚改革共识。一是坚持工作部署与思想动员相结合。在工作部署过程中,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发放学习材料、专题讨论等手段,统一了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坚持调查研究与思想动员相结合。在深入基层公立医院和科研院所实地调研时,把调研过程当作宣传动员的过程,采取互动交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讨论问题,有针对性地为单位干部职工讲解政策、解疑释惑。同时,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也通过召开中层专题会议,利用职代会、全体职工大会等机会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引导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增强改革正确预期。三是坚持外部提高认识与内部思想动员相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需要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切实简政放权,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在做好改革推进部门的内部思想动员的基础上,还多次组织召开碰头会,宣讲改革的政策精神,凝聚内外上下共识,切实为改革扫清思想障碍。
二、坚持“三个深入”,科学制定方案。一是深入认识改革要求和政策方向。认真总结前期教育、文化、卫生系统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分析有益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探讨改革的思路措施。组织编办、卫计、科技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专题研讨会,系统学习省直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和外部理事、外部监事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精神,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配套政策,弄清本次改革与前期试点工作的区别,弄清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弄清改革的方法和步骤,做到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二是深入基层摸清底数,确定范围。市编办、卫计、科技等部门联合开展调查,对全市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的性质、规模、人员、运营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通过摸底发现,有些医院、科研院所进行改革的条件并不成熟,如部分科研院所规模过小,人员过少,不具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条件。针对基层事业单位的实际特点,德州市对纳入改革的单位规模人员、所属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把两大系统中利益关联者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作为本次改革的重点,筛选确定了纳入改革的单位名单,将市县两级所有直属公立医院和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纳入改革范围。三是深入单位实地调研,掌握一手材料。先后到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农科院进行实地调研,召开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及医疗、科研工作者座谈会,了解各层面改革和发展诉求,讨论改革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会商改革措施。市人民医院作为该市医疗卫生行业龙头单位,先后多次前往浙江省东阳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省内外医疗机构学习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取得了大量第一手资料。通过大量的前期调研,深化了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权责关系、管理模式、体制机制转换、落实法人自主权等改革重点任务的认识,明确了改革的路径和具体操作办法,也进一步坚定了改革的信心。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组织、编办、发改、人社、财政、卫计、科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德州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德州市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特别注意处理好党组织与理事会、主管部门与理事会、理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改革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新旧体制、机制顺利转换,确保改革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公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坚持“双向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纵向上坚持政府部门向事业单位放权,把该放的放下去,建立权责清单,以明晰事业单位与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切实落实法人自主权,为他们轻装上阵松绑减负。横向上坚持组织、编制、发改、人社、财政、卫计、科技等有关部门及举办单位制定和落实环环相扣、紧密衔接的工作措施,协同配合,统筹推进。为此,德州市把这项工作纳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框架,建立了部门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定期调度制度等,先后召开了多次部门碰头会、县市区督导调度会,压实工作责任,督导推进工作。同时把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纳入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激励约束,形成了事业单位领导小组统筹组织,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