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委编办不断探索监督检查新路径、新方法,创新实施“三个三”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有力破解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等难题,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和效能。
一、完善“三环节”,助推全流程监管
一是“事前”抓合规性审查,把好“预防”关。将合规性审查作为审议决定的前置环节,将所有提请审议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审查范围,通过关口前移确保合规性审查“全覆盖”,为审议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把好“第一关”。今年以来,共对26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其中,对3项不合规机构编制事项提出意见并进行了整改。从制度上强化对机构编制违法违规问题的事前预防,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事中”抓编制事项备案,把好“审核”关。扎实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备案,在批复文件下发3个月内完成对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备案,督促其加快机构编制事项落实进度,及时掌握落实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后期的跟踪问效工作,今年以来已备案13项。工作中,注重推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按照“凡变动必函告”原则,通过“一信、一册、一单、一文件”四个一的方式,函告单位主要负责人。截止目前,函告部门(单位)136个(次),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以全覆盖为目的,分批次进行”思路进行发放。
三是“事后”抓跟踪问效,把好“监督”关。结合机构编制管理重点任务,紧盯重点领域改革和民生事项落实,汇总、梳理、筛选机构编制事项,确定年度跟踪问效目标。对被问效部门,逐一明确具体机构编制事项、制定跟踪问效明细表、进行综合评定、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反馈部门单位,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督促限时整改。对机构编制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该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申请,确保跟踪问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收到实效。比如在对应急局进行问效时发现,办公场所相对不足,无法与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相匹配,建议该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申请能够与职能人员相匹配的办公场所。该单位积极整改,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于2021年年初搬迁至新的能够与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相匹配的办公场所。
二、做好“三结合”,实施多维度监管
一是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适应当前形势,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寒亭区纳入绩效考核的单位由2014年的13家试点单位,扩大到目前的166家单位。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同步推进,有效扩大了监督检查的覆盖范围,有力促进了考核指标体系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二是与职能运行评估结合。树立“大编办”理念,以落实部门“三定”规定、督促部门履职尽责为目标,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和区委中心工作,制定与职能运行评估联合督查方案,共同跟进实施动态跟踪督查,构建了常态化的联合督查模式。2020年以来,开展专项考核评估督查4次,督查5个街道、46家区直部门,督办落实整改事项20余件,巩固落实了机构改革成果,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编制资源再优化提供了科学数据。
三是与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结合。注重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报告相结合,以监督检查促进编制报告开展、以编制报告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今年来,对35部门单位机构编制报告开展了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工作中,注重发挥好编制报告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督促落实作用,严格执行报告主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时间节点等各项规定,确保了机构编制报告的客观真实、简明扼要、数据准确;强化机构编制报告的分析运用,将其作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跟踪问效和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的重要内容,推动了监管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健全“三机制”,开展无缝隙监管
一是机构编制联席会议机制。按照“管理共建、监督共享、检查共治”理念,探索建立了由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机构编制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沟通联系、协商会商、明晰要求、协同推进,实现部门间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反馈,为有效遏制机构编制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今年以来,召开2次会议,对7项重要事项进行了研究。
一是借力巡察审计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内容,以巡察高压态势,严肃问责违规违纪行为。加大与区委巡察办的沟通对接,第一时间提供机构编制文件、在编人员实名制数据等依据材料。同时,做好机构编制政策的解释,协助做好违规违纪问题的认定,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借力审计工作,开展机构编制审计,重点审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或挂牌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违规聘用编外人员等情况,将机构编制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纳入审计报告,区委编办一并下达机构编制事项整改通知函,限时整改。
二是探索监督员工作机制。从热爱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党政干部和普通群众中,聘请5名兼职人员作为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定期特邀监督员参与监督机构编制重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截止目前,共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9次评议。同时,发挥其社会影响力优势,宣传机构编制法规规定和方针、政策,反映基层和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力解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身“单”力“薄”的现实难题。